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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莉靓舞卷 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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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留起长发,在外形上看上去完全看不出是个男人后,我的女人缘也就被自己终结了,这就叫桃花缘尽。

我为什么会如此?我也说不清楚。我跟哲颖说,我讨厌男性,所以也讨厌男性的一切,这是事实。既然已经不需要再坐学牢,无须再为了上学而委屈自己,那么我当然要开始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方式。

世界上的事,只要不会带来伤害,就应该自由。哪有那么多傻了吧叽的条条框框?

几时年前,中国男人的审美观还是局限在女人裹后的小脚上,那种在正常人看来畸形的丑陋的残疾伤疤,在长达一千多年里,都是美的象征,能引起大多数男人的性快感,他们甘心跪舔,用它就酒喝。在两个好看而大脚的女人和难看而裹了小脚的女人面前,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为了满足男人们变态的性癖好,女人们不得不从小就遭受非人的折磨,先是把四个小脚趾裹到脚板地下,把骨头踩断,血肉模糊,如此坚持几个月到数年,然后是把脚掌拦腰折弯,甚至折断,又得疼个昏天黑地,熬几个月到几年,如此折腾下来,一个残废诞生了,这样的女人走不了几步路,正好满足了男人们定下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规矩。

人类的性心理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只是因为那畸形小脚唤醒了男人的性趣,这种恶劣的性趣味就会不断自我加强,形成习惯,传统,乃至习俗,当变态成了正常。正常反而就成了变态。

中国女人所受的折磨,若跟某些女人比起来,则又小的多了。在非洲和不少穆斯林国家,仍然有大量的女人从小就要接受割礼。女童在没有任何麻醉的前提下被长辈用刀片甚至瓦片之类的东西把下体生殖器刮去。使其闭合,只留下一个极小的小孔。而其目的。一是为了保持贞操,二则是为了满足男人们变态的淫雨,没错,当男人们第一眼看到的女性是那种样子。并被唤醒了性趣后,这种变态癖好就会定型,此后不断强化,而后女人就只能遭殃了。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解释为何穆斯林的女人们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几乎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哪怕是在热死人的夏天也必须如此。

所有这些,都是这个变态世界上现存的极不合理的习俗,无非是为了满足一部分的变态愚妄而强迫另一部分人伤害、虐待、乃至摧残自己。

越是落后蒙昧的民族。这种野蛮的习俗越多,越是根深蒂固。

然而,令人无语的是,当今社会的走向。又仿佛是在表明,恰恰是保留这种落后习俗的文明,才拥有未来。

因为这样的社会里保持着严格的男尊女卑,女人没有权利和理由不去生孩子,只能老老实实地甘当生孩子的机器,而其它先进文明的女人们,只要有选择,都会拒绝遭这个罪。

生养孩子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一件残酷的刑罚。

而一旦一个人的智商足够高,知识足够丰富,也就会认识到,这其实是很不值得的。

人生短短几万天,实在没必要为了繁衍基因去遭那个罪,做基因的奴隶真不值得。

看透了这些,聪明的女人会选择宁愿自杀,也不愿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忍受各种畏缩男的折磨,然后还的遭受怀胎十月,变成一个生育机器。

正是因为此,她才走上了自杀的不归路。

她叫蔷薇,是我高中同学,比我晚一届考上某名校,学哲学,研究生毕业一年后跳楼自杀。

她长得很漂亮,堪称尤物,她十分聪明,能一眼就把人看透。

她想问题很深刻,对这个世界、对人生都洞若观火。

也许就因为太聪明了,所以会活不下去。这种悲剧已经上演了无数次了。

她肯定喜欢过我,甚至爱上了我,我从她的眼神里发现了这一点,这是确定无疑的。虽然实际上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的求爱,如今日的苏哲颖一样。

女人的爱情,都会被她的眼睛出卖。如果说我真有什么情圣的潜质,能认识这一点无疑是最基本的,通过目光,把握她的心,领略那世上最美的体验,夫复何求?

我的爱情不参杂任何物欲的杂质,纯净自然,亘古弥新。

我对女人的理解和关切,那种体会和崇拜,不亚于贾宝玉,远超过曹雪芹,可惜却无能为力去付诸笔墨,转告他人。因为这玩意儿是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

lily是我的初恋,哲颖是我的终恋,从此之后,我开始留长发,跟个女人样,自然无法再如先前那样,坦然接受女人倾慕的目光,自己关上了那扇门。虽然我渴望着女人,喜欢女人的一切,但却客观上无形的把女人拒之门外。

这不为什么,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还是从头说起吧,从初恋说起。

初恋的lily,当然不是知足堂女老板这个lily,她俩只是拥有同一个名字而已。这个lily长得更像是我第二个恋人,冰儿。

那时候的我跟苏哲颖一样,未满十七岁。

初尝爱情的滋味很痛苦,痛苦的几乎死掉。这辈子再也没有经历过那种感情和情绪的低谷。

3月8日 星期六 阴

我走进教室,先是看了一眼黑板,看看那些东歪西斜的字迹和斑斑白点,像黑色的幕布上撒上了几把泥浆。然后回过头,见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我径直走向窗下趴着两个孩子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

学生们发出各种刺耳的声响,又回头环顾了一遍教室。

看书的,二目无神,两耳支棱,心不在焉的模样令人发笑;谈天的。聚精会神,探着脑袋,双手比划着,总是和倾听者一起裂开着嘴;写字的。谁也不理。认真地趴在那里,也不顾眼睛斜斜的酸痛。硬是想将头放在笔同等的地位;打闹的,全力以赴……

出于习惯,叹息一声,扫了一眼身旁的两个孩子。拿出书来,打开了。

坐在我身边的,是个脸蛋白嫩个儿瘦小的小精明鬼。他说起话来很有特色,总是张大眼睛,夸的玄乎其玄。我们都叫做“吹牛”。这个爱吹牛的小子与我坐在一起,算是委屈了,因为我总是把他嘴中那些明显不符实的东西批驳一番。也不怕得罪人,——这也就成了他气恼的原因。

另一个男孩子,是班里有名的学习大王吧!他学习起来总是很下功夫,不好说话。因为话一说多就会影响学习的。相形之下,的确没有“小聪明鬼”机灵。我与他相识已有两年的时间了吧?他是一个坦率,老实的人,从他身上,我能学得很多优点。

他们两个人都正在写字,一个边写边嘴里不停地说,而另一个则埋着头一声不响的踏实学习。

忽然,有一个纸片直直的栽到我们的课桌上,是一个纸叠的飞机。

小聪明鬼赶紧放下笔,捡起来,理了理,呵呵的笑着,站起身来,转过身,将它像后面抛去,然后竟自哈哈大笑,对自己的杰作赞不绝口。

而另外一个则理也未理,依然在做作业。

我向教室里看去,那教室简直成了空间大战的战场,随时都有飞机从各个角落里“起飞”和“坠毁”。孩子们张大嘴巴!欢呼着,雀跃着。

上课铃终于响了。

班主任梁老师走进教室。这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须发皆已花白,二目慈祥,胡茬中的嘴巴能够恰当的应付各种场合。

他摊开书,开始讲课了。

我却又打起了小思绪来,努力想控制自己想认真听课,但总不能做到,脑子依然在想。说来难以启齿,我竟在这一阶段对班里的一个女孩产生了好感,甚至达到了忘我的、欲罢不能的地步。虽然我在努力的控制着自己,可是就是不能忘记,也不能阻止自己的思潮。虽然生活已经给与了我极严峻的打击。

课讲得还算很顺利。老师用破烂的黑板擦在黑板上呼啦了几下,扬起一些粉笔屑,而后开始了抑扬顿挫的演讲。

孩子们中有的受某种影响正聚精会神地听着,记着各式的笔记。而更多的是在心不在焉的小声议论或“人在教室心在外。”其中就有一个我。依然在想着那一件事。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想过哪怕要突破校规,我也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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