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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寇准审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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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刘旭有个县学痒生身份,相当有明清时期的秀才了,在文人大受优待的大宋,上堂是可以不跪的。不过刘旭来到大宋两个多月了,对大宋的各种知识,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大宋定制,三品以上衣紫,堂上这位知州,穿得是紫色,其厉害程度自不用说了。刘旭还真没有勇气在这位知州面前拿腔作势不跪,虽然刘旭很看不起自己没有骨气,但在这位知州大人的强大气场下,实在没有站起来的勇气。后世连见了县长都都打突突,这乍见省部级的高官,如何能镇定。

堂上坐的正是寇准,寇准虽然外放青州知州、京东东路安抚使,但当今官家对其信任有加,其本官枢密副使并未被剥夺。

宋代官员的职务分官、职、差遣三项。品级主要由前面的本官决定,职一般是荣誉职称,而最后的差遣才是真正行使的权力。知州、知府这些是差遣,本身没有品级。很多知州是以四五品之官职外放知州差遣,但寇准的以枢密副使这正二品的官职外放的,所以寇准可以衣紫。“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事。”

寇准的官职差遣全称应该是枢密副使左谏议大夫权知青州州军事兼帅京东东路安抚使司。宋代看官员品级要看“官”,最多再看“职”,而不是看“差遣”。

刘旭虽是在寇准强大气场下,忍不住跪下,但在寇准眼里却看着觉得刘旭知进退,该低头时就低头,不免对刘旭又高看了一分。

寇准开头道:“江参军,你先把案子的审讯调查结果,陈述一遍吧。”

青州司法参军江同康朗声把刘旭的案子复述了一遍。

刘这才注意到,原来寇准几案侧前方一个书案前还做这一个人,正是那天审判刘旭的青州司法参军江同康。

江参军把案子复述完,寇准问道刘旭、钱叔二人:“你们怎么说,这私酿卖酒的事情你们可认罪?”

“回大人,草民知罪,那些高度烧酒确是小人卖的”,钱叔跟刘旭一样,早就被寇准气场所慑,不敢矢口否认,只怕自己要是抵死不认,怕少不了皮肉之苦,只得承认那酒是自己所卖。不过钱叔倒不愧是精明的商人,自己有其一些小算计。他知道,假如知州大人对此案无异议,早就副署了江参军的判决,发付执行了,怕是知州大人怕是有了别的什么看法。因此钱叔的话只承认自己确实卖了那些高度烧酒了,但即没说是承认那酒是私酿的,也没说是从刘旭那拿的。

“回大人,那高度烧酒确实是学生酿造的”,刘旭也只得如实回答道。在这位知州大人强大的气场下,自己实在不敢信口否认。再说上次司法参军审自己时,钱叔已经承认了,并且州里的衙役也从自己家里搜出了好几十坛自己酿好的烧酒酒,自己这事儿也难以辩驳。

“那你是承认私自酿酒卖了?”

“学生......”刘旭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自己这一承认,可就再也无法挽回了,任凭知州大人处罚了。

寇准见刘旭一时在那难言,已经心中有数,已经基本认定这酒是刘旭造的了。

这案子案情其实很简单,无非是刘旭在家私自酿造点酒卖,赚点钱维持生计。在寇准眼里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儿,刘旭是个才子,又不喜出名,一个书生也难有什么生计可做,酿酒赚点钱也算不得什么。寇准对刘旭造的酒还很是佩服,聪明人就是聪明人,这高度酒自打杜康造出酒来,有多少人想造出这度数高点酒都办不到,而刘旭竟然造出度数如此之高的酒,其聪明才智可见一般。

寇准已经对刘旭案子的判决有了计较了。

寇准心里叹道:他卖酒也赚了不少钱,就判罚他二百贯钱,打三十大板,就当给他个教训吧。刘旭私酿酒总是触犯了大宋刑律,自己纵使想可以偏袒他,也只能做到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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