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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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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给李梦打了电话,被李梦在电话里“冷嘲热讽”了一下,还非到摄像头前叫李梦参观欣赏过他现在还有些淤肿的脸,才答应帮忙协调成立新演艺经纪公司的事情。

中原影视是在中原广播电视总台影视节目制作中心基础上成立的,除了有成熟的制作人团队外,旗下也有演艺经纪业务,与一批电视节目主持人、演艺明星等签署经纪协议。

御隆集团转型之后,参投中原影视,目前是第二大股东,持有中原影视30%的股权,仅次于持40%股份的中原省广电总台,李梦这时候也正推动中原影视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一点就是将演艺经纪业务分拆出去。

分拆并非完全脱离开关系,而是将演艺经纪子业务分拆出去,然后跟旗下的知名主持人、著名演艺明星合作,一起投资成立一家家独立的经纪公司。

这样除了激励演艺明星自己积极创造最大化的商业价值、培养出更多的合格艺人之外,也能避免中原影视制作电影、电视剧节目过程中,在使用自家旗下的演艺明星会因利益上的分岐而最终闹得不欢而散。

当然,更为主要的,还是要整个产业链因此变得更多元化。

御隆集团参与这边事,也就是通过中原影视参与对经纪公司的投资,派出合格的经纪人团队,协助这边开展工作。

当然,在中原影视现有的人才库里,谁愿意到浦江参与新经纪公司的组建,李梦还得找中原影视的高层去谈、去协商,也没有办法现在就直接给出答复。

灿美案在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但在曹燕破绽百出的“交待”之后,任凭这边再抗议,姚文磊、姚文军两人第二天还是成功从西浦区分局办了取保候审出来。

姚文磊、姚文军两人出来的当天,当天网络上就迅速涌出诸多对赵萝不利的小道消息,一些丑化赵萝的文章充塞各大门户网站以及论坛,声势闹得似乎比灿美案本身都要大。

两部都是由赵萝担任主演的电视剧制作方没有猝然发难,还是在观望公众舆论的形势变化,暂时就没有提出更换主演、索求赔偿,但三家赵萝代言的品牌厂商则从电视等媒体撤下赵萝所参与拍摄、制作的广告,而怡华集团撤下韩容化妆品广告的同时,更是直接将起诉书提交到法院,向灿美公司及赵萝提请巨额赔偿。

也由于赵萝这边还没有组建经纪人团队,仅靠叶南嘉、赵晨两个小丫头片子,根本不足以应付当前的复杂局面,一时间手忙脚乱、鸡飞狗跳。

除了在陈立面前愤怒的感慨、生闷气之外,叶南嘉、赵晨两小丫头片子对当前的复杂局面也是措手无策,她们不熟悉这里面的曲折,没有人脉关系延伸到娱乐圈以及新兴媒体的角角落落,而赵萝之前也都是被动着照公司安排参加活动,即便找周俪、孙梅帮助,她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破局。

好在李梦那里的速度够快,第三天中原影视的副总裁,导演、制片人出身的孙鸿笙就带着两名助理飞到浦江,与叶南嘉、赵萝以及上市公司新锐城签署新锐阳光演艺经纪公司的合资组建协议。

新的演艺经纪公司总计募集资金一千二百万,上市公司新锐城投资三百万,持有10%的股份;中原影视投资三百万以及提供经纪人团队,持有20%的股份;赵萝以经纪约入股,持有20%的股份;叶南嘉投资六百万,持有20%的股份;剩下30%的股份预留下来,作为对演艺公司管理层以及其他演艺明星的期权。

新锐阳光的注册及办公场地,放在浦峰大厦的十二楼,也暂时由孙鸿笙亲自担任董事长兼总裁,先由经验丰富的他负责处理掉当前焦头烂额的一堆大事情;而随孙鸿笙一起到浦江的两名助理孙涛、侯鸿兰担任副总裁及赵萝的专职经纪人。

陈立没有精力参与到新演艺公司的筹建之中,仅仅是安排肖华与叶南嘉一起,出任新锐阳光的董事,他也是到第四天才在浦峰大厦的顶楼公司会所里,宴请孙鸿笙、孙涛、侯鸿兰等人,还特意请来周俪、郑文远作陪。

孙鸿笙是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摄影出身,在中原广电节目制作中心及中原影视当过导演、制片人,在中原省文娱圈乃至大陆文娱圈都是重要人物,参与制作的几部近现历史题材电视剧很有情怀跟格局,也是陈立近年来唯数不多看过的几部国产剧之一。

孙涛是孙鸿笙长期以来的助手,三十岁刚出头,能力很强,中原影视原本是推荐他到新公司组建、管理经纪人团队,只是赵萝此时涉及的事情太复杂,陈立跟李梦商议了好久,最终点名孙鸿笙先过来担任董事长兼总裁,等将眼前这摊乱局忙过之后,哪怕再由孙鸿笙将总裁之位交给孙涛担任。

倒不是说孙涛能力不足,实在是前面一摊烂事需要有足够资历跟人脉关系的人去协调处理。

侯鸿兰也是孙鸿笙团队的核心骨干,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职业女性,除了给赵萝担任经纪人之外,还要负责培养、带领出新的经纪人团队来。

请孙鸿笙、孙涛以及侯鸿兰三人到新锐阳光任职,除了基本年薪外,附加的条件就是摆平眼前的乱摊子,就给他们三人5%的股份,三年之后新锐阳光走上正轨,完成既定的业绩目标,再给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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