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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章,她有那么宝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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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将军代替段逸尧说话道:“司徒狼君,若非我们王爷念在你当日有助战之功,此刻就已经将你这狼窝给夷为平地了。你认为就这样绑十个八个人出来,跪拜一下就没事了?”

司徒狼君道:“当然不是。”他说着,回头对两个跟在后面的长老声如宏钟般问道,“执法长老,对待这种擅自作主,贪财作歼犯科,危害本帮,违反帮规之人,应如何处置?”

两个长老凌厉在答道:“断去双臂!”才说完,两个长老就抽出了刀剑,手起刀落,那动作如行云流水般,顷刻之间就将十二个人的双臂全部削了下来。血淋淋之中,登时就让地上多了二十四条血流如注的手臂。而这十二个人也当场就倒在地上晕厥过去,不知是死是活。

司徒狼君闭眼侧脸,然后抱拳向段逸尧说道:“战王殿下,如果你仍然要杀,就请取老夫的项上人头去吧!本帮其余的人毕属无辜!还请战王殿下能心怀仁慈,高抬贵手,放过本帮。”

这司徒狼君并非贪生怕死之辈,以他的武功,要一个人逃生还是有可能的。但官兵已经围了个水泄不通之下,乱箭之中,他的徒众硬闯出去的机会已不多,何况还有炸药。

这炸药的威力很是惊人,除了官兵之外,普通人没有,有的也只是少量。然而,谁都知道,战王殿下最有威力也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就是他拥有全国最多的炸药。让人以轻功驾驭大鸟,即大型的风筝,从空中丢下,那确实能顷刻之间就将一个山头夷为平地。

所以,司徒狼君斧底抽薪,将自己送了出来,摆在了段逸尧的面前,以过去之情相求,实是最为明智的决定。

传说,战神王爷段逸尧虽然心狼手辣,霸气天成,但却最为敬重不怕死的英雄好汉,更加是一个感恩有义的战神王爷,所以,跟着他的人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他卖命,忠心耿耿,死心塌地。

这司徒狼君搏对了!如果他今日但凡有一丝应战之心,必遭倾巢灭顶。但他却是带着十二个人出来斩了他们的双臂,自己跪下,任由宰割,双手抱拳道:“战王殿下,本王一向仰慕战王的风采!如果战王殿下愿意收降,本帮之人随时愿意听候战王的差遣,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上。但战王殿下仍然非灭本帮不可,那老夫也无话可说了。”

紧跟着,天狼帮的人竟然都自动自觉地举着双手出来,向战王殿下跪拜,任由处置。

于是,这一场官兵围歼天狼帮之战因此并没有开打。

段逸尧高声问道:“司徒狼君,本王现在只问你一句:这些人参与刺杀本王,当真非你所示?”

司徒狼君道:“当然非老夫所示。老夫对战王殿下如何,战王殿下应有感知才对。本帮中人对战王殿下更加崇拜如神。那只是少数的败类啊!还望战王殿下明察秋毫。”

“撤!”段逸尧瞧了一眼地上那十二个人,和那二十四条血淋淋的手臂,以及此刻全部跪下的狼帮帮众。他扬手一招,只说了一个“撤”字,就“驾!”的一声,打马回身,就此放过了天狼帮。

“一次机会,好自为之。”远远地,段逸尧丢了一句话回去。

“撤!”一个将军高叫一声,“怦!”地,一支信号的火花射向空中,在空中炸开来。那是撤兵的信号弹,天狼帮因此得以在江湖上继续生存。

莫雨打马追着段逸尧,跟他并驾齐驱之后,问道:“王爷,就这么放过他们啊?”

段逸尧马上英姿飒爽,回头高声问道:“本王难道是噬杀的暴王么?你要不要杀跪着没有反抗的人?”说着,荚马奔驰中的他,脑海中忽而飘过,某小女人撬着嘴巴说他喜欢打仗,让百姓民不聊生的话来。难道是他喜欢打么?如果他们都跪下表示驯服,他也可以撤兵啊,不是?

莫雨“噢”了一声,心想战王殿下这次可是心软了些吧?都浩浩荡荡地调动官兵将天狼帮包围了,只要一声令人,担保那天狼帮的人一个也走不掉,不把他们全部灭绝才怪。如此放过他们,也不知日后是福还是祸。

······

回到战王府上,到处已经挂起了灯笼。段逸尧沐浴更衣后,在寝室里由着小春子和小秋子帮他整装衣裳。他在穿衣铜镜前照来照去的,系上了腰带,好象有些不满意似的挑剔着问道:“小春子,你说本王穿紫色好看还是白色好看?或者换换,穿穿多些绣花的红色?”

小春子听了愕然一惊道:“王爷,是小春子为爷王搭配得不好么?王爷可是无论穿什么都好看的呢。王爷就算是什么都不穿也好看。咳咳,小春子的意思是,王爷是天元国的第一美男子呢,紫色,白色,锦色,哪一种色都好看。主要不是什么衣裳好看,是再不好看的衣裳穿到王爷的身上之后,也变成最好看的衣裳了。”

段逸尧一听,板着脸孔道:“小春子,你要是敢在本王的面前说些应酬话,滑溜着的话……”

“王爷冤枉啊!这哪是应酬话?小春子说的是实话啊。”王爷怎么了呢?王爷可从来就不会在意奴才们选什么衣裳伺候他穿上的。但王爷偏爱紫色和黑色,白色,这三种颜色,小春子自然很是清楚。可王爷什么时候这么注重穿衣裳了?

正穿戴整齐时,闪电进来。

“有事?”段逸尧仍然在铜镜前端详着自己。

“王爷,信王那边传来消息。信王突然受了重伤,传了宫中的太医,说是被老鼠咬伤的,浑身都被老鼠咬得血肉模糊。”闪电回禀着,嘴角已经挑起了一抹古怪的笑意。

段逸尧听了,这才不看铜镜,回过身来。一双长眸眯缝着,立即问道:“王妃此刻身在何处?她是否离开过夜总会?有没有受伤啊,什么的?”

闪电回道:“王妃么?王妃那边的消息是。王妃好象有出去过,回来时带了一个长相很高的女子回来。听说是王妃在路上救下的,被人追债的女子,叫叶素素。王妃好好的,没有受过什么伤。”闪电一时之间不知王爷为何如此问。

“噢!那就好,她没受伤就好。”只要她不是带个男子回来,带个女子回来有何关系?想了想,他说道,“给我皇兄送份慰问礼物过去,就说本王祝贺他早日康复。”被老鼠咬了么?那天在碧翠湖,他手下有一队的官兵被蛇鼠咬死。

“是。”闪电笑着出去了。

闪电出去之后,段逸尧喃喃道:“小东西!竟然自己独自去冒险!有精彩的事情也不等着本王一起去做。这个得罚!罚打小屁股!”说着,又在镜子前面这里撩拔一下,那里拉整一下,瞧瞧自己此刻穿着的红色锦绣花衣,妖娆得如同一个新郎官一样,他倒是也觉得有些满意自己英俊的相貌。

小秋子和小春子两个小太监的眼睛眨啊眨的,都觉得他们家的王爷变了!变得太多了!变得太可怕了!怎么象个娘们一样出门前这么支支整整的,整老半天了?以前王爷可是懒得照镜子的呢。

“怎么?本王哪里不妥么?”段逸尧见两个随身的小太监目光那一闪一闪的,也知道他自己近来是有些太注意着装了么?可是,最近他的小王妃恢复了容貌之后,那天姿国色艳压天下,他站她身边总觉得必须注重一点,免得配不上她。

“不,没有,没有哪里不妥。王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天元国无人能敌。”小春子连忙卖口乖。

“那就好。瞧起来顺眼么?会不会显得太过花俏了?”他撩了下额前的一缕青丝问道。

“没有,是刚刚好,穿出了王爷的风采。”小春子又竖起大拇指赞道。

“是穿出了王爷的独特风格!”小秋子也抢着说了一句。

段逸尧终于出了门,他要去找他的王妃沐蝶灵。这么几天来,小灵子天天打扮得象天仙下凡一样。她居然让一间“夜总会”在七天之后就能开张营业。他只是从旁给她协助罢了,从头到尾,她打着“战王妃”的名头,居然把皇上,皇后娘娘,四弟,五弟,六弟,七公主……他们都拉来入“股”。

段逸尧现在是彻底地相信,他的小王妃是真的来自于未来,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她的许多观念和名词都是他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如果是生活在这个时空中的女子,绝无可能有着那么多不可思议的新潮概念。

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个时空中的人做生意都还是家族式的,非常保守,独家独户,绝不容许别人来染指。但她却提出了那个什么“股份制”。自己经营,却让别人来坐享其成,就如她所说的参股分红。更加让他想不到的是,连皇上和母后,四弟五弟六弟和公主们,都被她拉笼了来,纷纷参与,让她的“夜总会”得以非常地顺利开张。

所以么,那小家伙是忙得个不亦乐乎,再加上他在养伤之中,这几天来,他都安份守规地,能守着信用,没动过她呢。

只是么,守信用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守信用,他每天至少冲几次冷水浴,练习几次寒冰功。而沐蝶灵因为他天天所表现出来的的君子风度,已经可以夜夜在他的怀里睡觉,睡得极为香甜,可以流口水打呼鲁了,简直就当他不是男人了。

········

沐蝶灵带着叶素素回到夜总会之后,七公主段逸芝跟着她屁巅屁巅地上楼,问道:“三皇嫂,这是哪里捡来的乞丐么?一身的褴褛!嗯,臭!”这七公主时时就喜欢显出自己公主的身份,高人一等。

叶素素不高兴地回道:“我不是乞丐!我是战王妃的奴婢。”

七公主打量了一眼这个身材比她还高的女子,瞧她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友善呢,所以冷哼一声道:“你么?也想做本公主三皇嫂的奴婢?你配给她提鞋么?”

七公主上次跟沐蝶灵打过一架。可是,现在她的态度早已经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原本经过那次打架之后,她就已经对沐蝶灵有所欣赏了,只是面子问题,她也不好意思来找沐蝶灵。

没想到沐蝶灵却找上了她,让她参股这个夜总会,她当即就拍板同意了。关于赌庄的生意, 一直都是大皇兄在做,谁不知道大皇兄赚银钱赚得盘满钵满了?她们想赚银钱却苦于没有门路啊。这战王妃上门找她,她还不立即沾上么?

所以,此刻的七公主对沐蝶灵早已经刮目相看,时时刻刻都想粘着,对别人,她是觉得给她三皇嫂提鞋都不配了。

叶素素听七公主这么一说,竟然扁嘴就想哭了,低头说道:“是!公主说得对。奴家给战神王妃提鞋都不配。可是,奴家真的想做王妃的奴婢,做牛做马都愿意。”她说话的声音显得特别地低微。

沐蝶灵一听,回头对叶素素道:“我跟你说过了,别奴家奴家的,可以做人不好好地做,做什么牛马?做人得有志气点,光想做本王妃的奴婢,还提鞋呢。”说着摇摇头,不禁再次为这个时空女子的观念被扭曲成这样而感到不可思议。

推门进了总裁室,小竹也拿着挑剔的眼神瞧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问沐蝶灵道:“王妃娘娘,您为何捡了一个这样的女子带回来?”哼!她才是王妃娘娘的心腹侍婢,这个高个子的女子才来,就想为王妃娘娘提鞋么?这倒还真的不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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