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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你的一生如此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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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的故事被放大在镁光灯下。记录在文字照片和视频里。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你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穿着华服,你要温文尔雅。

你要悲喜不惊,你要容忍包容。

一路丢盔卸甲,却在同时为内心装上更坚固的铁壁。

10

也不是没有过想要放弃的时候——

在很多个晚上,因为写不出来而把键盘重重地摔向地面。

在很多的场合,被镁光灯照得睁不开眼的同时,被突然迎面刺来的攻击问题弄得措手不及的时候。

在看到我的读者冲到我面前,举起我的书,然后用力撕成两半的时候。

在曾经低潮的时候,面对着签售台前三三两两的冷眼旁观的读者不知所措的时候。

在面对突然从签售人群里冲到面前来指着我说“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不要脸”的时候。

在看见自己的文章被人稍微改动几句,然后贴在网上说是另一个作者文章里的句子,引出的结论是“这就是郭敬明抄袭她的证据”,在哑口无言的时候还有更深的愤怒,不知情的人在回帖里尽情地表达对我的羞辱。我自己明白那个作者的原文根本不是这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之所以那么清楚,是因为那个他们认为的我抄袭的对象作者叫七堇年,那篇他们叫嚣着被抄袭的文章是我审核出来的发表在《岛》上的《睡在路上》。在把鼠标重重地摔向墙壁的时候,我的眼泪还是流出了眼眶。

在被密密麻麻关注的目光缠绕拖拽,拉向更寒冷的深海峡谷的时候。

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时候,悲哀的事实掩藏在那些看似漂亮的虚假表面之下,像是被锦缎包裹的匕首,温暖而又无锋。

11

我人生的第一场签售会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幻城》的出版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包括我自己在内,谁都没有想过《幻城》可以成为当年横扫图书市场的年度畅销第一。

那个时候出版社问我是否愿意签售,我必须要说,在那个时候,我并不是很清楚签售的意思。

而当我背着自己的背包,走进会场的时候,我在下意识里一瞬间抓紧了自己的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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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形容可以去比喻,去模拟。

轰鸣声。

飞机起飞的震动声。

海啸声。

飓风卷过森林的涛声。

面对台下潮水样起伏的人群和他们口中呐喊的我的名字,二十岁的自己没有学会甘之如饴。

我谨慎地签着早早就练好的签名,为每一个人写上他们的名字,还有他们期望的,从我这里得到所有相关的祝福。

有写下过“希望拥有永远纯净的心”。

也有“恭喜发财”。

那个时候的自己,没有助理,没有经纪人,自己独自坐在书店的休息室里,采访我的记者随便问了我几个问题就匆匆离去。剩下一个在报社实习的中学生,非常有兴趣地留下来采访我。

那个时候我结束了签售会后会留在书店里看书,蹲在书架前面翻阅,周围的人也不太会认得我,也可以和几个留下来的读者一起逛街,有几次还和他们一起唱过歌,在狭小的KTV房间里,我们一起吃水果,大家抢着麦克风。

那个时候我还会站在学校的信箱面前看里面的来信,看见陌生人的信封我依然特别激动。

那是四年前的我。

而现在公司的桌子上堆着一座小山一样高的信笺。我每次望向它们,都会听见那种类似倒计时的声音。它们在说,开始倒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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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自己眼里潮水一样多的拥挤人群,和后来的,没办法比。

当我拥有了更多人的喜欢,我却发现,我开始没有机会去回报这些喜欢。

当年我还可以从容地写下每个人的名字,而现在,我却只能匆匆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刚刚抬起头想要对对方微笑,而对方年轻的面容已经消失在保安围绕起来的安全界线之外。

依然是轰鸣声。海啸声。

飓风卷过森林的涛声。

还有心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嘀嗒嘀嗒的倒计时声音。

14

2月3日的时候,早早地起了床。洗澡洗头之后,开始挑选衣服准备去出席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十周年的庆典。

在拿着吹风机嗡嗡地吹着自己湿漉漉的头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好像这还真的是两三年来自己第一次为了没有钱拿的活动而如此认真甚至早起。

挑了正式的礼服衬衣却搭配了休闲的白色牛仔裤,因为怕显得太过庄重而冷漠。却也别上了宝石的领针以显得我的重视。

去楼下的星巴克买了滚烫的拿铁和一份蓝莓水果点心。

咖啡因缓缓流淌进身体里,面前的几堆积雪也随着目光的清晰而越发锐利起来。

我坐在星巴克的落地玻璃边上发呆。

小区的开放式广场上,有环卫工人在用水冲洗着地面,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水在地面上冒出迷蒙的蒸汽来,像是被人泼了热水在地上。

迷蒙的雾气像是把时间都凝固一样。

我窝在宽大的沙发里,无聊地翻来翻去,感觉像是在一张巨大的床上面。

还是可以感觉到幸福的。

比如这样的清醒的清晨。

一点多的时候助手打电话告诉我车在楼下等了。我飞快地披好大衣,跑下楼去。

我想,我将要面对十年前的自己了。

车子开上高架,连续下过很多天大雪的上海,变成一片白茫茫的荒原。所有的楼宇和绿地,都覆盖着一层柔软的白雪。一直以来锐利而冷漠的上海,难得露出了温柔的面貌。路边有很多的雪人,有些新鲜干净,有些已经慢慢化成了一摊黑色的血水,留下萝卜做的鼻子和纽扣做的眼睛。

整个城市感觉像是刚刚看过的《黄金罗盘》里那些巨大的寒冷冰原,我和助手小叶开玩笑说很可能随时都会有一头北极熊跳到高架上来,而且它穿着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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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数的闪光灯和镜头之下,我是那个他们眼里了不起的作者,头发有一丝乱了,也会有人上来帮你重新弄好。衣服有了褶皱,也会有人小心地提醒。

并不舒服的坐姿却可以在镜头上好看。

稳当的回答虽然虚假,但却不会惹来任何的麻烦。

七年前我站在同样的一块领奖台上,端着一块小小的奖牌,第一次对着那么多记者的相机努力地微笑。

而七年过后,我变成一个精雕细琢的玻璃假人,扮演着一个他们想要成为的憧憬。

一个小时之后,我回到家里心情轻松地卸掉脸上的妆,把帽子往仔细打理好的发型上一套,然后就快乐地出门了。

我要回家。十七点四十的航班,飞往四川。

一路上我像个开朗的少年,提着包,享受着放假回家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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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里说,王子拿着宝剑慢慢地走过田野,开始的时候是金黄的秋天,沉甸甸的麦穗是厚重的喜悦。后来变成了冬天,荒芜把世界一下子吞掉了。王子没有停下他的脚步,他只是坐下来稍微歇了一会儿,然后就抬起手擦了擦眼睛,继续拿着宝剑朝前面走去。

我们并不知道他的结局,只看见了在他身后缓慢变化的四季。

绿色的春天燕子在屋檐下衔来泥土。

炎热的夏天湖水像深海宫殿里的矢车菊一样发蓝。

又到了金黄的秋天,落叶像是飞舞的蝴蝶。

然后是我们都不喜欢的冬天。

不知道在第N个冬天里,王子的脚印消失在了茫茫的大雪里。那把宝剑插在某一条分岔路口,依然闪耀着锋利的光芒。

他一定去了某一个他想要去的地方。虽然我们找不到他,但我们知道,他一定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17

闲来春雨秋风凉,一过淮河日影长。院落黄发跳石阶,石阶青绿转鹅黄。

默默蝉声藏,转眼一季忙。大雪满朔北,胡笛又苍凉。

曾经少年不知愁,黑发三日薄染霜。

梦里过客笑眼望,望回廊,秋螽藏,人世短,人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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