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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政务司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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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做生意其实很简单,开公司可以,弄块布往大街上一铺也可以。大家关心的其实是自己的生意到底是赔还是赚!赔的,自然没几个人愿意去做;赚的,自然也就会越做越长。不过,在一开始的时候,许多人难免会有些患得患失。

林子轩也是这样。他现在就很紧张!李家辉那家伙不是个东西,跟他把生意谈完了也就罢了,居然在收了钱之后才告诉他报纸要想重新换主家的话只能来华民政务司署报备,否则无效。还告诉他,这个备案也不容易,虽然不怎么花钱,可如果碰上办事人员心情不好,极有可能被刷下。依着自己的脾气本想将李家辉给毒打一顿后再让他给自己办报备的事,但是最后还是被罗嘉文给拦下来了。为了救下李家辉罗嘉文答应亲自帮林子轩报备,所以罗嘉文来了这么一回,林子轩知道虽然自己是个级别很高的警察,但如果对方真的要为难自己的话,自己还真没办法直接出头,而让罗嘉文先上,目的也很简单,如果顺利,办也就办了,如果不顺利,这家伙就可以先探探风,他也好制订好应对措施再进去!可现在那家伙在里面呆了一个小时,却又说什么“你别生气”?

“他们没同意?”那这文件就该报废了吧?如果这样,又还给我干嘛?林子轩瞪了罗嘉文一眼,本能地觉得这家伙是在骗人,为的就是那一碗豆花儿,但他又似乎真的有些胆怯,生怕一打开文件就会看到里面否定的意思。没错,《香港人报》只是一个小报,除了偶尔的那么一回,也没什么出彩之处。现在连字花档的广告也没人愿意照顾他们了。可见李家辉经营之惨淡。但是现在这份小报已经被他赋予了厚望,能不能成为像新闻集团的默多克或者维亚康姆集团的雷石东那样的世界级传媒巨头的存在,就看这一棒子了。做的好,他自然会信心百倍,可如果做不好,他的信心肯定会受到极为严重地打击。何况这还只是开始!

“他们问我干嘛不让正主去办备案,我说……”

“你说什么?”

“我说你躲在外面晒太阳呢!”罗嘉文笑道。

“你……你怎么能这么说?”完蛋了!这可是态度问题!林子轩大恸。

“嘿嘿,其实也没什么。那家伙问完就不管了,随便拿了个章就盖上了!”罗嘉文又道

“盖上了?”

“是啊!好大一个!”罗嘉文带着很欠揍的灿烂笑容握住了林子轩的手:“恭喜你,林老板,以后赚了钱记得可要分我一份儿红包!”

“我先分你五张!”伸出巴掌朝罗嘉文虚煽了一下,林子轩又笑骂道。

“嘿嘿,”罗嘉文又陪笑了两声。

“可这东西办得好了,来钱也快啊!”把文件在手里抛了抛,林子轩一把搂过了罗嘉文的脖子:“走,我请你饭去!”

“吃什么,我今天要狠宰你一顿。”罗嘉文道。

“吃什么你说了算!”林子轩高兴,也懒得跟这家伙计较,拉着人就走!然而,就在转头的功夫,他却发现不远处的街角有个人影闪了进去。对方虽然速度很快,却还是让他看到了一丝痕迹:那不是中国人!而且,这人的背影似乎还有点儿眼熟!

“洋鬼子跑华民政务司来干嘛?”

终究还是没想起到底是谁。林子轩也懒得再动脑筋,拉着罗嘉文就走!

就这样《香港人报》正是易手,成为了《环球时报》,随着林子轩的名气越来越大一些好事的记者就将这个当做林子轩发迹的具体日期给挖掘了出来,而那时候连林子轩本人都已经忘记了自己到底是哪一天弄到的那份儿报纸。

不过,发迹也并不容易,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付出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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