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外面响起敲门声,接着就是**的叫声:“哎哟,我的乖女儿,你在里面么。”
欢欢急忙将《红楼梦》正文的稿子藏好,随后才说道:“在的妈妈,你进来吧。”
**进来,看着她正在整理桌子上一大堆纸片,不由得眉开眼笑:“哎哟我的乖女儿,你和周公子昨天晚上都做了什么?”
将《小李飞刀》的谱子拿出来,欢欢说道:“这是周公子写给我的曲子,正准备好好练习的,你还有什么事吗?”
看了欢欢一眼,**觉得今天的她似乎有一点点不对劲,但是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对于花魁,就算是她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就得罪的,这可是活生生的摇钱树。她看了看谱子,随后说道:“行行行,没事了,我就是到处看看,你继续。”
关门的时候,欢欢说:“中午饭你让人送进来。”
再说周毅,拿到了昨天张仲借的钱之后,便和他一起回到了会馆里去,过几天就要考试了,虽然不信临时抱佛脚,不过也总归还是要多看看书,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吧。
过了几天,刚刚吃过中午饭的周毅正在房间里面小憩,外面却有人大力敲门,紧接着就是张仲震天的喊声,无奈地开门让他进来,周毅皱了皱眉眉头,问道:“我说你这读书人也就不能有个读书人的样子么?这样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张仲扬了扬手中的本子,说道:“出大事了,真的出大事了,你看看这个,又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了。”
他手中拿着的薄薄的本子,封皮上就三个大字:红楼梦。
这正是几天之前周毅写给欢欢的,没想到欢欢的速度也真是快,马上就找地方将这个东西给刊印出来了。看着作者署名那唐欢两个字,周毅不由得笑了起来。
“喂喂喂,你倒是说话啊,笑什么,这本书写的真好,与你写的也不相上下,只不过你们两个的风格完全不同,这本书写得细致得多,更加适合细细品味。”张仲说。
周毅淡淡地道:“这本书本来就是我写的。”
“你说什么?”张仲一听这个话,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手中拿着的书本掉到地上了都浑然不觉。“难怪,你听到这个消息都没有什么反应,原来就是你自己写的,想一想也是,出了能够写出《三国演义》的你,还有谁能够写出如此精妙绝伦的《红楼梦》”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那既然都是你写的,为什么不用你自己的名字呢,唐欢,似乎听到过这个名字,好耳熟的样子。”
周毅提醒他说:“就是那个花魁。”
“啊,我想起来了,我说呢,难不成是你那天晚上之后你就对她……然后她偷了你的东西来赚取名声?”张仲焕然大悟。
对于他用“偷”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周毅显得有些不喜欢,他皱了皱眉头,说道:“不要那样说,这本来就是我写给她的,而且也是我让她发出来的。我有我的想法。”
张仲撇了撇嘴,说道:“既然如此,那好吧,我本来是想来告诉你这个消息的,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根据我的猜测,你应该是看上她了。”
周毅笑了:“那么漂亮又会吹箫,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动心的好吗?”
话分两头,各表一段,且说那欢欢——现在或许应该叫做唐欢,她整理好了周毅给的书稿之后,过了几天,便让服侍的丫鬟出去找了一个书坊的掌柜来,与他商谈着推出《红楼梦》,拿到第一回的稿子之后,那书坊掌柜的顿时肃然起敬,他也知道这种卖艺不卖身的经常会拿出这种文人写的东西来让他们做,于是双方的合作一拍即合,加上《红楼梦》的故事本来就十分吸引人,于是短短几天的时间,第一回就已经在市面上出现了。
值得一提的是,与周毅做的报纸不同,比较流行的方式是做一本只有几页的小本子,或者是像奏章(清朝才用于官员写东西给皇上查阅的那种折子)供人翻阅。
《红楼梦》的出现,可以说在眉州引起了轰动,那精彩绝伦的故事,那三生石的传说,无不让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特别是提在首页的那一首诗,更是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文人圈子。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首诗不仅仅应了书中三生石投胎诚仁这个**的景,更是应了唐欢身份的景。书出现不过一天的时间,大家就都已经知道了这部书为花明楼的花魁所作。于是花明楼的生意顿时就好得不得了,更是有人花重金想要成为唐欢的入幕之宾,却都被拒绝了。
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唐欢成为了大街小巷都在谈论的传奇女子,于是关于这个传奇女子之前的经历也都爆出来了,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进入花明楼的,只知道她在挑选花魁的那一天晚上一鸣惊人,以绝对的优势,当之无愧成为本年度的花魁,然后一个名字叫做周毅的年轻人成为当天晚上她的客人。几天之后,她刊行《红楼梦》。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名字叫做周毅的人似乎与这本奇书有着非同一般的联系,于是这更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各种风花雪月的故事经过人们的想象添油加醋地出现并且流传开来。加上周毅和唐欢都对这种传说三缄其口,没有办法验证,因此传播出来的故事似乎就成了轶事,然后大多数人都当了真,神仙眷侣的说法不胫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