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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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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沫曦如今每天早上都一贯在外面跑上一圈,也不远,就绕着梧桐街跑。读书的时候,庄沫曦已经习惯了早起,这个习惯到了放假也一直维持了下来。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抬头望天,白云中夹杂着一些灰色云层。看样子,没这么快下雨,庄沫曦穿上一套运动服,绑好鞋带就出门了。

照常跑了三十分钟,庄沫曦停下来慢慢的往回走,到了一家早餐店走了进去。这家店买的都是魔都地道的早餐小吃,味道特别的正。老板是一对夫妻,胖胖的,消息来特别的亲切。

“小姑娘,今天要点什么啊?”一看到庄沫曦,老板娘立即热情的招呼起来了。从暑假开始,每天早上,庄沫曦都会到她家吃早饭,算是雷打不动啊。而且,庄沫曦每回在吃上从来都不扣。

很多人买早饭就一份,不管吃不吃得饱,而且若是贵了还不舍得。可庄沫曦不一样,一来有钱,二来觉得早上一定要吃饱。要知道,很多人胃不好,那都是饿出来的。

“给我来5个生煎包,一个茶叶蛋,再来一小份的粉。”庄沫曦坐下来,闻着生煎包的味道,觉得嘴里的口水正在分泌。

之所以喜欢来她家,就是因为生煎包做的好。个头比一般的要大,里面的馅用的都是新鲜的猪肉,还会撒上芝麻和葱花,特别的香。底面煎的金黄,从来不会焦,咬上去松软,里面的馅特别的香。而且,生煎包算是有些油腻的东西,可是在这家吃不会觉得,庄沫曦就是连着几天光吃生煎包都不觉得腻歪。

“好咧,稍等一会儿。”老板娘麻利的拿出一个盘子,从煎锅里夹出五个生煎包,然后又拿了一个碟子装了粉和剥好的茶叶蛋,将两个碟子放到庄沫曦所在的桌子。“来先吃着,汤等会就给你拿上来。”

“好的,老板娘先忙。”拿起筷子,庄沫曦先吃粉。这里的粉既不是炒的也不是煮的,而是蒸出来,吃起来很清香。而且老板人好,就是你要最小分的(装在碟子里一点点),他也会给你蒸。

店里的客人比较多,老板娘又招呼了两个客人才把汤端过来,“小姑娘,今天的汤是大骨熬得,等会要是不够喝我再给你装。”

“谢谢老板娘了!”庄沫曦端过碗,喝了一口,觉得挺好喝的。里面飘荡这一些海带,碗底还有一些碎骨,看得出来不是兑出来的。

坐在店里吃的人,老板都会送一碗免费的汤,这算是很实惠的。而且,有时候是西红柿蛋汤,有时候是紫菜汤,偶尔会有骨头汤,算是很好了。

吃完之后,庄沫曦还有些意犹未尽。摸了摸有些凸起的小肚子,庄沫曦还是觉得节制些。人都是这般,外面卖的早餐,总是觉得比较好吃啊……

因为云多,都快九点了,太阳都没有露面。走在道上,清凉的风吹在身上,舒服的不得了。

回到家之后,洗了个澡换了身家场的衣服,回到客厅里看起电视。家里没外人的时候,庄沫曦还是比较喜欢坐在客厅里的。

这栋老洋房,客厅比较宽敞,顶棚有两间屋子那么高。最重要的是,这沙发舒服,窝在里头,庄沫曦觉得自在。若不是这沙发是在太大了,庄沫曦都想在自己的卧室也放上一个了。

若是换做其他人,肯定会觉得这电视剧都是“老片子”了,没有意思。可是庄沫曦不一样,上辈子就没看过什么电视,这会儿无论看什么电视剧都觉得好看。这不,电视机里现在放的正是老版的神雕侠侣。

正看的津津有味,旁边的电话响起来了。这会儿谁会往家里打电话?疑问从心底滑过,庄沫曦还是趁着身子把电话拿了过来,幸好当时电话线留得够长。

“喂,哪位?”家里的电话买的是那种仿老式的,没有来电显示,庄沫曦自然也看不出谁打来的。

“请问是庄沫曦家吗?”电话那头是位年轻的女老师,声音有些沙哑

“我就是,请问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庄沫曦自认为记忆力还是不错了的,可是这声音一点印象都没有,真想不起来认识的人里有谁说话是这样的。

“我是致和高中教导处的,这不是马上要开学了吗?想请你到时候来学校,在新生欢迎会的时候来场演讲。”女老师也是新来的,说话的时候有些小心。毕竟学习好的同学,都有自己的脾气,说白了就是有些傲,这会儿心里有些打鼓,担心庄沫曦拒绝。

“今年的新生演讲几号?要几点到学校?……”对此,庄沫曦并不反感,这也算是为母校做点事。

庄沫曦这回的成绩考的非常好,拿下了文科状元,也算是小小的有名了一把。致和高中的教学质量很好,可是魔都好的学校也不是他一家,所以能出高考状元,还是很有面子的。

说好的了时间,挂了电话之后,庄沫曦开始琢磨起演讲稿了。刚才那位老师话里话外透露的意思,无非是让她在新生大会上说一些激励同学好好学习的话,最好是再说一些自己的学习方法。

这稿子对庄沫曦并不陌生,从高二开始,她已经以此发言过好几次了。综合了一下以前的稿子,稍微的做了一些修改,一份新的演讲稿就出炉了。

九月二号早上那天,庄沫曦特意起了一个大早,弄了一下头发,扎了一个包包头,额间的下碎发梳向一边,看着水嫩嫩的小姑娘一枚。至于衣服,早就准备好了,比较淑女的学生风裙子,批了一条小外套。

她只需要在九点半的时候到就可以了,这会儿庄沫曦正骑着自己买的自行车,慢悠悠的往致和高中过去。虽然已经步入九月了,可是天还是比较热的,所以庄沫曦才起的那么早,就想在天还没那么热的时候就能够到学校。

花了二十分钟左右,庄沫曦就已经到了。学校的门卫还是以前的那个,庄沫曦稍微说了一下就让她进来了。

学校里普遍的现象,好学生走在哪里大家都认识。更何况,庄沫曦还是回回都拿第一名的,所以上到校长,下到扫地的阿姨,就没有一个不知道庄沫曦的。门卫也认出来了,都不需要庄沫曦说什么,就把人放进去了。在他们看来,成绩好那这个学生就好,肯定不会做坏事的。

现在才八点半不到,庄沫曦就自己在校园里逛了起来。走到照片墙那里,庄沫曦下意识的去看了一下。

致和高中光是教学楼就有几栋,这栋则是最靠近大门的。它的第一层并不是教室,而是空的。简简单单的几堵墙,几根柱子,连门都没有。光这么简单?那是不可能的。

这里啊,就跟外头的名人墙差不多,只不过它上面的人都是曾经在致和高中读书的。墙体铺设有大理石,看着高端大气上档次。上头贴着一些照片,下面还写着人名字和荣誉。

不过,到现在为止,上面的学生都是历届的高考状元。庄沫曦的照片就贴在最近的那个位置上,正是她的高考证件照。不过,幸好庄沫曦是个美人胚子,所以哪怕面无表情,看着还是很养眼的。

这上面的照片,一般一年增加一次,这里所有的墙体都是大理石的,一个个空位留在那里,都是为以后的人留得。而现在,第一面墙上的位置连一半都没有用掉。

不过,相信过个几年后,这里的人就会多了。毕竟以前读个大学,分配工作,捧个铁饭碗就很好了。大批的学生,也比不出差距,所谓的成功人士,那可不好挑。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大学不搞分配了,很多人开始下海经商自主创业。等以后成了大老板了,估计学校会换一面墙,那上面将是所有在致和高中读过书的名人了。

到小卖部逛了一圈,买了一个巧克力甜筒,价格便宜。最重要的是,味道好,里面的巧克力吃起来很浓郁,在尾巴那一截有好长一段巧克力。这可让庄沫曦很怀念,在外头买不到这个,起码庄沫曦没看到过。

等时间差不多了,庄沫曦这才慢悠悠的往大会堂走去。从后面进,拐过来就直接是后台。这时候大会堂已经有不少班级的学生已经过来了,三五成群的在下面聊天。像这般可以不上课,哪怕大会再无聊,同学们都觉得比上课幸福。

庄沫曦的耳力很好,所以刚进来的时候,就听到前排几个人的说话声。

“据说今天学校请了那位高考状元给我们讲话……”“高考状元?谁啊?”“我知道,我知道……我哥跟她同一届的,据说是文科班的,长得很好看……”

作为当事人,庄沫曦表示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的名气有那么大吗?连小学弟小学妹都知道了!

胸大无脑,大家都公认漂亮好看的人大多是花瓶,像学霸什么的一般长得都不咋的。而庄沫曦,成绩那是神了,从来没有坠落过第一名的宝座。脸蛋长得也好看,毕竟上辈子也是村花的人,这辈子更有空间泉水加持,也算得上一个小美人了。

致和高中里面的美女不少,庄沫曦单独拿脸出去拼可能顶多让人觉得长得不错,毕竟比她好看的也有。可是,有了第一名这个名头,那大家看起来就不一样了。

新生大会的确有些枯燥乏味,第一个是校长致辞,然后是教导处主任致辞,再然后就是千篇一律的致和高中发展史。等几个领导讲完话轮到庄沫曦的时候,都已经快过了一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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