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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POV:邓玉涵 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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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有着唯一真神的天主教在这块土地上有着无限的发展前景,哪怕只是让十分之一的大明人民皈依,也有一两千万的信徒!

这必然是一块神赐予的土地,他们还没有接触过伟大而正确的天主教,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唯一的真神,所以他们虽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却不能在审判中逃过一劫。而这就是自己前来中国的唯一目的。

这样想着,邓玉涵胸中涌动起一阵感动,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有如甘美的顶级葡萄酒液,让他如痴如醉,不惜奉献自己的一切。

“主啊,感谢你赐予我的生命,感谢你派我来到这个富饶美丽的国度,感谢你让我有机会让这些迷途的羔羊皈依你的正道。我必将贯彻你的意志,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作为一名耶稣会会士,他并不需要举行刻板的祷告仪式或者进行损害健康的斋戒仪式,他们是“在行动中冥想”的人,立志要在工作中、在整个世界中“找到”天主,因此他们的神职工作具有弹性。

但是邓玉涵更愿意抓住每一个机会祈祷,他认为他行在异域,一片还未笼罩在主的荣光之下的土地,因此必须随时祈祷、加深信仰,以对抗隐藏在暗处的魔鬼的袭击。

祷告完毕,邓玉涵缓缓起身,他穿上了一身中国士子常常穿的青色长衫,头上扎着天青色的凌云巾,和一个中国的士子没有任何区别。这种穿着方式是传教的先驱利玛窦提倡的,他认为穿着汉服、说汉化、阅读汉文典籍会让中国人更容易接受自己,也更容易传播主的荣光。

虽然他的主张遭到很多葡萄牙教士的嘲讽,但是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被明朝的士大夫们看作是自己人,还尊称他为“西儒利子”,这个称谓即使对于一个本国学者来说都是极其难以获得的,由此可以想见利玛窦的成功了。

邓玉涵感受着身上长衫舒适的质地和顺滑的感触,心情非常好,虽然来华八九年,漫长的时光已经耗尽了他的惊奇,但是这种舒适的生活仍旧让他非常满意,甚至对于故乡的思念之情也稍稍得到缓解。

哦,故乡,说起故乡,邓玉涵的心情又有些沉重了。思乡之情从来只能被缓解,又怎么能被解决呢?按照中国人的话说,****虽好,终非久居之乡,他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啊。

他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康斯坦茨,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小城,早在罗马帝国时代就是一座边境要塞。

这是一座坐落在莱茵河畔的小城,她不大,也不是十分美丽,除了那缓缓流淌的莱茵河和一望无际的日耳曼森林,似乎没有太多可说的景色,但是就是这种乏善可陈的景色,却让他在午夜梦回之时泪下沾襟,不能自己。

哦,那宽阔的、奔涌的、浩瀚的莱茵河啊,你像一条蓝色的缎带,那种最美丽的、最精致的缎带,那种只适合装点在皇后和公爵夫人的晚礼服上面的最优质的缎带,你从康斯坦茨的旁边流淌而过,带着我的童年,我的过去,我的乡愁,一直流淌,一直向着彼岸流去。还有那一望无际的日耳曼的森林,你似乎从来都不能找到它的尽头,它好像从上帝创造世界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又好像将一直存在下去,你从来不能走完它,也不能穷尽它。从高处远远望去,他就好像一块绿色的毯子,温柔地、带着无限爱怜地拥抱着康斯坦茨。

哦,康斯坦茨,我的家乡,伟大的帝国自由城市,我想念你,想念你亚麻布的粗糙质地,哪怕江南的丝绸再好、再舒服、再柔软,却仍旧不能和你相比,我还想念你冬日寒冷的暴风雪和能冻掉人耳朵的气温,即使你桀骜不驯,让人不能安生地休息,我却仍旧怀念你,想念你,就像依恋天主那样。

邓玉涵缓缓睁开眼睛,这个意志坚定、学识渊博的耶稣会士因为思乡之情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开始已经泪流满面。

故乡,哦,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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